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保安员职业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20-07-25  浏览次数:126

保安员职业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图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现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针对公示信息,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16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张  星、李志敏
联系电话:010-84208448、84207448,84208442(传真)
电子邮箱:wuliang91@foxmail.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西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7月10日
 

拟依照法定程序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保安员职业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图2)
  1. 保安员(实施部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 安检员(实施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 民航乘务员(实施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4. 机场运行指挥员(实施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5. 消防员(实施部门:应急管理部)

  6. 应急救援员(实施部门:应急管理部)

 

 

作为创新型智慧安保服务的典范企业,龙翔高度重视安保队伍的职业能力建设和素质培养。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司保安队伍共500余人,全员持证上岗,中高级保安员比例在20%以上,保安师及行业专家比例达7%。以专职人员负责对保安队伍管理的检查指导和品质督查,确保服务素养和组织纪律。今后,龙翔保安将继续秉持“安全在身,责任在心”的服务宗旨,全力以赴投入团队素质打造和服务品质提升,锻造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时代高素质保安。